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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畅游神州旅行团体保险计划
关注度:124 被评论数:0 | 产品内容仅供参考,请以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为准! 
所属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险种类别
意外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70周岁的人士
缴费年限:
1-180天
保险期限:
1-180天

产品特点:1.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给付  

                  2.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给付

                  3. 意外医药补偿 

                   4.意外住院给付

保险责任:1友邦畅游神州旅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合同定义的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将获得百分之百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若被保险人身处境外时因遭受合同定义的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天内导致Ⅲ度烧伤或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将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

2、 附加畅游神州旅行公共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若被保险人因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引致身故将获得百分之百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将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若被保险人因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引致合同定义的残疾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天内导致Ⅲ度烧伤或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导致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将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

3、友邦附加畅游神州旅行综合团体医疗保险

     *意外医药补偿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事故所致伤害而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则本公司按其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意外医药补偿金予该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事故给付的意外医药补偿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凭证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药补偿金”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意外住院收入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需入住医院治疗,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凭证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意外住院收入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给付补偿金予该被保险人。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若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备注 1、30天-17岁儿童及65周岁-70周岁的客户只允许购买计划一     2、缴费方式:一次性缴付 

        3、职业限制:无

        4、保障限期:最长180天

        5、体检要求:无需体检

        6、财务核保:无需财务核保

        7、可享受美国国际支援服务

               

  
此产品由 保险营销员张毅萍 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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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推荐营销员
黄德健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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