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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关注度:202 被评论数:0 | 产品内容仅供参考,请以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为准! 
所属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种类别
投资/分红
投保年龄:
30天~64岁
缴费年限:
趸缴、3年、5年、10年、20年
保险期限:
终身或60岁

产品简介

   《泰康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快速返还、高额收益、适于家庭理财的储蓄型险种,其产品形态简单。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1、生存保险金给付
       每满三年的“年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保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给付
    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身故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一年后非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累计所缴保费与两倍保额的较大者;
    缴费期后身故,给付两倍保额作为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一次性领取选择权行使
   60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保险金额的180%作为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但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保时年龄低于50周岁(含);
(2)60周岁对应日后一个月内行使该选择权,否则视为放弃

产品特色

 


1、缴费方式多样

采用趸缴、3年、5年10年、20年缴费形式,缓解长期缴费的压力。

2、三年高返早收益
生存保险金每三年返12%,相当于年返4%,返还频率快、次数多、额度高,活得越久,领得越多,一张保单三代受益。

3、提前领取功能强
在被保险人60周岁时,客户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提前领取保险金额的180%,将身故保险金最大限度的转化成生存保险金,实现对资金的自由支配。

4、享受红利御通胀
客户还可通过红利分派,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的功能。

5、承保条件更宽松
投保不受职业类别限制,趸缴、三年缴不计入被保险人累计风险保额,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单独计算,且不与既往投保的寿险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累加,体检、健康加费及高保额核保,均较以往有大幅度的宽松优惠。

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单生效对应日领取红利。领取日末未领取的红利,不计息。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计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投保人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向投保人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对投保人的红利累计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终止。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默认为投保人同意本公司以累积生息方式处理。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生息将不参与红利分派。

 

产品服务

保费自动垫缴:
    在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缴付保险费,若其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缴,本公司将以缴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之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净额自动垫缴其应付保险费及其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

保单贷款:
    若本合同有效且具有保证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申请时保证现金价值净额的百分之九十。此外,每次贷款金额不得低于该次申请时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
    贷款利率以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由本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内制定。如没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贷款利率作为参照或因其他变动无法以中国人民银行相应贷款利率作为参照,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适用的贷款利率。
    保单合同贷款的利息计算公式为:
    应计利息=本金×贷款利率×贷款经过实际天数÷365。
    当未还贷款本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本合同保证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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