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福禧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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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陆家嘴国泰人寿
- 投保年龄: 30天至64岁
保障利益
国泰福禧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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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所应交保险费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开始日前身故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另加计以本合同(不含其他附加合同)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不包含特别承保所加收的保险费;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按年交交费方式计算),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5000元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开始日前,每届满一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给付生存保险金。 |
养老年金 | 2万元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开始日及养老年金领取开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龄届满九十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前,每届满一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领取的保证期间为二十年。若被保险人于保证期间内身故的,我们则将尚未领取完毕的保证期间内养老年金余额提前一次性给付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祝寿保险金 | 20万元 | 被保险人年龄达九十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祝寿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