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全称:年年中意
产品类型:
主险
险种类别:商业养老保险
所属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30天至54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年期、5年期、10年期、20年期、交费至54岁
保险期限:至80岁
声明:本页面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各项内容请以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为准! [中意人寿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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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值增值 年年享受关爱 保证年金给付 中意终身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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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关爱金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开始,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年关爱金直至54周岁。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开始,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年关爱金直至54周岁。
预备退休年金
从55周岁开始至59周岁,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预备退休养老金。
从55周岁开始至59周岁,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预备退休养老金。
退休年金
从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退休养老金。
从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退休养老金。
祝寿金
在60周岁、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时,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祝寿金。
在60周岁、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时,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祝寿金。
豁免保险费保障
从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若被保险人不幸发生全残,将从确认全残后开始豁免本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利益不变。
从第三个保单年度开始,若被保险人不幸发生全残,将从确认全残后开始豁免本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利益不变。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两年内身故,退还所有已交纳的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60岁前不幸身故且已满18周岁,给付受益人25倍的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3.若被保险人60岁后(含60岁)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未领取的退休年金+未领取的祝寿金。
4.若被保险人18岁前不幸身故,退还所有已交纳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两年内身故,退还所有已交纳的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60岁前不幸身故且已满18周岁,给付受益人25倍的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3.若被保险人60岁后(含60岁)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未领取的退休年金+未领取的祝寿金。
4.若被保险人18岁前不幸身故,退还所有已交纳的保险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保险责任免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保险人两年内自杀;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被保险人自残;
故意犯罪或拒捕、醉酒、斗殴、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先天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被保险人参与军事行动;
参与任何有报酬的体育运动、探险及高风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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