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呵护 彰显身价 太平如意三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如意三号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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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50%基本保险金额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 1.5倍基本保险金额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本合同第二十七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5 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
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 1.5倍基本保险金额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5 倍给付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自被保险人进入私家车车厢至抵达该次驾驶或乘坐的目的地走出车厢时止。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满期生存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