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返还 女性专保 太平洋阳光人生两全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180天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太平洋阳光人生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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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生存给付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满期保险金给付表》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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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障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 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的,我们返还您已支付的本合同及《附加阳光人生防癌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本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 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本条所述的“疾病”,是指附加险合同保障范围外的其他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