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附加阳光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太平洋人寿
- 投保年龄: 与主险合同相同
保障利益
太平洋附加阳光人生防癌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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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癌症康复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一、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首次出现症状或被确诊初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癌症(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及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受益人无息返还已缴的主险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二、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首次出现症状并被确诊初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癌症(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及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癌症康复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