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康怡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意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9周岁
保障利益
中意附加康怡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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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180 日内因疾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第 8 条所约定的任何一个组别内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付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 180 天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确诊患有任何一项本附加合同第 8 条所约定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 30 天后仍生存的,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但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不受此 180 日限制。 |
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自我们确认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日起 180 天后,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第 8 条所约定的与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不同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 30天后仍生存的,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