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附加真爱连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阳光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阳光人寿附加真爱连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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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轻症重疾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的20% |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我们按轻症重疾保险金额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3 周岁前确诊首次患上述轻症重疾,则本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我们将按上述轻症重疾保险金乘以下表所对应的比例所得金额进行给付:
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轻症重疾的年龄 给付比例 不满 1 周岁 25%
满 1 周岁但不满 2 周岁 50%
满 2 周岁但不满 3 周岁 75%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 |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3 周岁前确诊首次患上述重大疾病,我们将按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乘以下表所对应的比例所得金额进行给付:
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重大疾病的年龄 给付比例
不满 1 周岁 25%
满 1 周岁但不满 2 周岁 50%
满 2 周岁但不满 3 周岁 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