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外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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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全险,给您的孩子全面保护
● 满期创业金,为孩子的成功预铺基石
● 外币保险,规划孩子的留学之路
● 宝宝也可分红,全家其乐无穷
● 可附加高中、大学教育金,保障更全面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责任
(一) 满期创业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创业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二)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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