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附加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关注度:741 被评论数:1 | 产品内容仅供参考,请以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为准!
■承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55周岁。
■附加于信诚保险主合同中,保障年期及缴费期至主合同期满。
■本计划的保障范围包括以下28种疾病。
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且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以下情形之一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主合同的保险金及(投连险外)将按此比例调整。
情形一:若被保险人在除情形二外的情况下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情形二:若被保险人在满60天至2周岁期间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以下情况之一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此产品由 向日葵管理员 录入提交
产品评论
谢小宠:可自由搭配于主险的重大疾病,非捆绑销售,你有权决定自己的保障额度。
2008-12-05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