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长城福寿双全年金保险

共4项保障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2万元 [详细条款]
    本产品有两个计划,计划A的交费年期为6年,计划B的交费年期为10年。
        (1)计划A:自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87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2)计划B:自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87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 身故保险金 现金价值的105%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较大者的105%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 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扣除累计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无息)后的余额;
        (2) 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 Product_7 满期保险金 10万元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 高度残疾保险金 现金价值的105% [详细条款]
    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两项中较大者的105%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 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扣除累计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无息)后的余额;
        (2) 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加入对比
¥ 54450 元/年 (10年交)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长城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4周岁

保障利益

长城福寿双全年金保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生存保险金 2万元
本产品有两个计划,计划A的交费年期为6年,计划B的交费年期为10年。
    (1)计划A:自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87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2)计划B:自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87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身故保险金 现金价值的105%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较大者的105%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 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扣除累计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无息)后的余额;
    (2) 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10万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 现金价值的105%
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两项中较大者的105%向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 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扣除累计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无息)后的余额;
    (2) 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保费测算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测算准确的价格 ×
确定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