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栏已满,您可以删除一些产品再添加哦!
保险产品对比(1/3)关闭

农银金麒麟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生存保险金 保单账户价值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将按当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 Product_7 身故保险金 保单账户价值的105%或(所交保费-部分领取金额) [详细条款]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内(含第9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与您已部分领取金额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10.6)或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后(不含第90日)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两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 2、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与您已部分领取金额的差额。
暂无价格
  • 至88岁

轻松3步,获得3家保险公司投保方案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农银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保障利益

农银金麒麟两全保险(万能型)(A款)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生存保险金 保单账户价值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我们将按当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保单账户价值的105%或(所交保费-部分领取金额)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内(含第9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与您已部分领取金额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10.6)或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后(不含第90日)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两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 2、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与您已部分领取金额的差额。
保险方案 产品咨询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