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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附加借款人定期寿险

共2项保障

  • Product_7 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 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 15 日后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 15 日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Product_7 突发急性病全残保险金 保险金额 [详细条款]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 15 日后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 15 日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全残,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 15 日内(含第 15 日)因突发急性病造成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将向您无息返还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暂无价格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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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恒安标准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65周岁

保障利益

恒安标准附加借款人定期寿险
保障项 保额 说明
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 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 15 日后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 15 日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突发急性病全残保险金 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 15 日后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 15 日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全残,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零时起 15 日内(含第 15 日)因突发急性病造成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将向您无息返还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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