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阳光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阳光人寿阳光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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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缴费期数*120%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的总期数;
(2)本合同及附加合同《阳光人寿附加阳光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当时的现金价值之和。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的总期数×120%;
(2)本合同及附加合同《阳光人寿附加阳光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当时的现金价值之和。 |
满期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缴费期数*120%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已交保险费的总期数×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