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附加富贵幸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合众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障利益
合众附加富贵幸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
---|---|---|
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 |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 的少儿重大疾病(见释义6.4)或成人重大疾病(见释义6.5),我们将 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 终止。被保险人在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 的少儿重大疾病或成人重大疾病,我们除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外,还将给付主合同终止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 的现金价值,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6.6)导致本附加合同定义的少儿重大疾 病或成人重大疾病,无等待期。 | |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见释义6.7)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若有终了红利,我们按主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金。 |
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人重大疾病,我们将根据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我们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若 有终了红利,我们按主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金。 本附加合同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及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给付任何一项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