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附加爱心宝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合众人寿
- 投保年龄: 出生满28日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合众附加爱心宝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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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等待期 |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见释义6.4)或成人重大疾病(见释义6.5),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6.6)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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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见释义6.7)明确诊断确诊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成人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