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附加「悦·康」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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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中信保诚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障利益
信诚附加「悦·康」额外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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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见附录 2 名词释义)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附录 1 中列明的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 30 天后仍生存,我们按如下方式计算并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时的年龄 重大疾病保险金 满 30 天但不足 1 周岁 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30% 满 1 周岁但不足 2 周岁 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60% 大于或等于 2 周岁 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 |
特定保障保险金 | 保险金额*0.5 |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并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乳房恶性肿瘤(见附录 2 名词释义)或女性特定妇科恶性肿瘤(见附录 2 名词释义),并且自确诊之日起 30 天后仍生存,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的 50%额外给付特定保障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为男性,并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之前列腺恶性肿瘤(见附录 2 名词释义),并且自确诊之日起 30 天后仍生存,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的 50%额外给付特定保障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