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真心诚意两全保险
产品对比
详细信息
产品信息
- 所属公司: 阳光人寿
- 投保年龄: 18周岁至50周岁
保障利益
阳光人寿真心诚意两全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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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3倍+已交保险费*120% |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见 10.3)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 10.4),则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发生水陆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见 10.5)事故、自驾汽车意外伤害(见 10.6)事故或飞机乘客意外伤害(见 10.7)事故,则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 倍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120%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发生上述(1)之外的其他意外伤害事故,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120%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其他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险费的120% | 若被保险人发生 2.3.1 约定意外身故之外的其他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给付其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已交保险费的120% |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满期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